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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招募开始啦!中国新能源汽车与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商业化推广需要你的加入!
发布时间:2019-09-27 来源: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中国新能源汽车和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商业化推广”项目(下面简称“GEF6”)设计在上海、盐城、如皋三地开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综合应用的落地示范,项目周期为三年(2018年8月至2021年7月)。自启动以来,上海地区的示范工作由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执行,上海市经济与信息委员会、嘉定区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指导和监控。

为有效促进和扩大新能源汽车与可再生能源在中国的协调发展,提升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的节能减排效益,有效执行上海地区示范工作,现拟召开第二批“GEF6”上海示范项目招募。

 

一、 征集范围

项目申报以围绕“新能源汽车和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商业化推广”项目上海地区示范工作内容展开,包含但不局限于:

 

方向一:开展智能充电体系示范

目标:利用电动汽车智能充电设备、智能充电技术以及智能管理,发挥该项目在电网中的“削峰填谷”的作用。

内容:有序充电、集控充电、预约充电或其他智能充电系统示范,并完成成本效益分析。

 

智能充电站技术指标:

1. 站点智能化管理:具备充电负荷预测、有序充电管理、预测性运维等功能的智能充电站点;

2. 电能来源多样化:除电网供电外,可配备光伏系统、储能系统,实现与可再生能源互动的智能充电站点;

3. 数据采集字段包含时间、充电站信息、运行状态、实时功率、总电压/总电流、累计放电时间、累计输出电量等;

4. 数据采集频率:10-20s/次。

 

智能充电桩技术指标:

1. 智能充电桩包含交流充电桩和直流充电桩,交流充电桩选择功率范围为7KW-15KW,直流充电桩选择功率范围为60KW-150KW;

2. 智能充电桩满足国家、行业规范及上海市地方标准的有关智能充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的要求,具备集中监测、计量计费、运行控制管理、远程操作重启、自检等功能;

3. 电能来源多样化、包括电网以及光储充微电网提供的电源;

4. 数据采集字段包含时间、充电站编号、运行状态、实时功率、电压/电流、累计放电时间、累计输出电量等;

5. 数据采集频率:10-20s/次

 

方向二:开展光储充微电网示范

目标:电动汽车融入可再生能源微电网的示范,包括微电网与太阳能发电(PV)、电动汽车退役电池储能利用、电动汽车和建筑、工厂设施的融合。

内容:包含电动汽车退役电池再利用、光伏发电、充电桩、智能楼宇建设,并完成成本效益分析,同时开展使用电动汽车退役电池的技术及经济性评估。(备注:申报材料需提供关于光储充的消防安全方案。)

技术指标:

1. 建设以光伏阵列、退役动力电池与充电装置组成的小型光储充微电网;

2. 光储充微电网技术规格:光伏容量不小于10 kW/个,储能系统容量不小于20kWh/个(其中需包含电动汽车退役电池组),每个光储充微电网配置5-10个充电桩;

3. 光储充微电网功能:可与能源管理中心远程通讯,实现光伏、储能系统和充电桩的统一管理,与电网互动起到削峰填谷作用;

4. 数据采集字段包含时间、光储充微电网编号、运行状态、实时功率、总电压/总电流、光伏发电量、PCS、实时温度、SOC等;

5. 数据采集频率:光伏系统范围为30-50s/次、储能系统范围为5-10s/次。

 

方向三:开展V2G微电网示范

目标:建立能源交易商业化示范平台以及联合控制系统,以实现电动汽车能够在需要时将电送回微电网。

内容:V2G技术展示和商业体系示范,并完成V2G技术的可靠性、成本效益(包括V2G和电动汽车作为储能设备的成本效益评估)和适用性的评估,同时对V2G电池寿命的影响进行评估。

技术指标:

1. 双向充电桩的功率范围为15KW-150KW,放电功率基于电动汽车电池最大放电功率。

2. V2G车辆数据采集字段:时间、车辆识别码、订单编号、运行状态、实施功率、电压/电流、累计放电时间、累计输出能量、SOC状态等;

3. V2G充电桩数据采集字段:时间、充电站编号、运行状态、实时功率、电压/电流、累计放电时间、累计输出能量;

4. 数据采集频率:10-20s/次。

 

方向四:开展能源管理中心示范

目标:为参与智能充电示范和微电网V2G示范的电动汽车收集数据、发送控制信息,收集微电网示范过程中的电动汽车退役电池组的数据。

内容:建立能源管理中心。

技术指标:

1. 数据采集范围: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光储充微电网以及V2G微网的相关数据;

2. 静态数据:站点基本信息(站点名称、地址、设备数量);

3. 动态数据:充电桩实时数据、光伏实时信息、储能实时数据、V2G车辆实时动态、V2G充电桩实时数据以及建筑实时数据(具体数据采集字段以各示范技术指标为准);

4. 数据统计:站点使用情况、包含不限于光伏系统发电容量月度情况、储能系统充放电容量月度情况、订单数量等;

5. 数据采集频率:光伏为30-50s/次、储能系统5-10s/次、其余数据10s/次;

6. 3年数据累计采集量:至少28亿条数据。

 

二、 征集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以及上海市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的单位。

2. 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 征集方式

1.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7日(星期四)17:00。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2.申报方式

通过网盘下载《项目申请书(模板)》填写申报内容。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tD7Pxe3FmWLeHe8tthDQw

密码:43hq 

 

3.资料提交

电子申报资料请发送到lichengxi@siac-sh.com,邮件主题统一为:“GEF6上海示范项目-申报单位名称”。书面申报材料经邮件反馈后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 评审方式

项目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评审、审批工作。

 

其他说明:

1. 对于申报的项目在2018年9月1日之后开始启动的项目或未来计划启动的项目,申报通过的项目将给予一部分资金支持。

2. 最终评审、审批通过的单位,需配合上海示范项目办公室完成项目最终验收工作。一经签约,不得随意中止或解除合同。

 

五、 问题咨询

联系人:李成蹊

联系电话:021-3959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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